紅網株洲縣7月15日訊(通訊員 黃熠)因為父親上墳燒錢紙時不慎引發山林火災,7月15日,由湖南省株洲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袁某因犯失火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2014年1月30日,農曆除夕的下午1時許,袁某看天氣晴朗,想到父親墳前儘儘孝心,就出門買了打火機、香燭和許多鞭炮、錢紙,然後趕往仙井鄉檀木橋村張家族組“石金馬”嶺其父親的墳地上墳。一邊燒錢紙一邊在父親墳錢念叨的袁某由於太過專註,沒有註意燃燒的錢紙被風吹到附近的雜柴雜草堆中。由於天氣晴朗、氣候乾燥,附近的雜柴、雜草一下子被引燃,等袁某醒過神來的時候,火勢已迅速蔓延。袁某見火勢控制不住,趕緊喊來附近村民撲救。經被告人袁某與附近村民奮力撲救,山火雖被撲滅,但此次火災仍造成過火面積51畝,直接經濟損失37735.5元。
  火災發生後,袁某主動向被害人道歉,並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最終,法院根據上述情況作出如上判決。  (原標題:除夕為父上墳引發火災 涉嫌失火罪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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