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11月16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屏東縣一對父母不務正業、整日游手好閑,竟動起歪腦筋要7歲和14歲女兒賣淫“負擔家計”,逼兩人和88歲老翁王文童援交,每次酌收2百至7百元(新臺幣,下同)票貼,大女兒不堪折磨,哭求“不想再做了!”爸爸卻要她“顧全大局”,忍辱負重滿足老翁性欲。法官日前分別重判這對狠心父母12年、10年徒刑,嫖客王文童也被判刑4年。
  14歲的姐姐供稱,爸爸媽媽說家裡家境不好,還有一對弟妹要養,要求自己“出來賣”貼補家計,她和王文童曾發生5次性關係,完事後“老爺爺”會付給等在門外的爸爸700元;未汽車借款料她犧牲自己還不夠,半年後7歲的妹妹也被推下火坑,但因年紀太小不方便做愛,僅能收取2至3百元供客人撫摸滿足性欲。
  這對狠心父母雖矢口否認仲介女兒賣淫,但大女兒和小女兒都曾目睹他們收錢,還曾聽房屋二胎過兩人和嫖客討價還價,抱怨“錢給太少”,旅館工作人員也證實,曾看過爸爸騎車載女兒上門。
  法官調查發現,這對賣女夫妻好手好腳,卻不思擔起養育責任,反藉被害少女姐妹牟利,實在非常可惡,雖然被害人表示願意原諒父母,但檢察官求刑8年實在太少,當庭加碼依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重判12年、10年有室內設計期徒刑。
  責任編ARMANI輯:燕子  (原標題:狠心父母不工作哭求7歲14歲女兒援交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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